12月26日,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了鲁事管办发〔2023〕109号《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》,我校被评为“2023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学校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,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和山东省住建厅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,与绿色校园建设有机结合,将垃圾分类融入到学校治理工作中,采用“BOT”方式引进社会专业服务企业承担校园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,全方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。
2021年,学校制定发布了《山东理工大学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》,按照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原则,在东、西校区共建设了10处垃圾分类环保驿站和28处智能回收箱。
通过强化宣传引导、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、组建大学生志愿服务社团、推进垃圾分类回收的智能化、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等措施,促使师生垃圾分类知晓率、参与率达到 100%。据统计,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至今,校内智能回收箱、垃圾分类环保驿站通过对学生们的生活垃圾引导投放、有效分拣,可回收物已收集100余吨,校园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,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也已初步实现。
垃圾分类一小步,文明社会一大步。我校将以此次被评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为契机,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示范点品质化提升工作,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,创新工作举措,推进绿色校园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,最大程度发挥示范效能,努力打造一个见成效、可复制、有亮点的高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域,全面营造绿色、舒适、和谐、美丽的校园环境,助推全校师生形成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