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教中心开展“学校食堂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”专题学习

发布者: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:2019-04-10浏览次数:107

为进一步加强幼教中心食堂食品安全管理,提高食堂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操作规范,43日下午,幼教中心于北园三楼多功能室开展“学校食堂安全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”专题学习,全体食堂人员参加。

大家集体学习了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和后勤管理处印发的《山东理工大学后勤管理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,围绕食堂采购、贮存、加工、供餐等关键环节进行研讨,保障食品安全,促进幼儿健康成长。

幼教中心相关负责人要求对照标准,查找存在的不足,制定整改措施,切实将食品安全规定落到实处。一是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、鲜黄花菜、野生蘑菇、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。二是食堂用于各种加工原料、半成品或者成品的容器、工具应当从形状、材质、颜色、标识上明显区分,做到分开使用,固定存放,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。三是食堂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。四是完善进货台账,索取相关凭证,查验产品包装标签,查看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和保存条件,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。